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
11月6日,網傳江蘇蘇州三九和信(昆山)自動化系統(tǒng)有限公司在線上招聘時表明不收河南人。聊天記錄截圖顯示,公司hr在問好后,首先詢問求職者是哪里人,在得知對方來自河南后,表示不招河南人,并稱這是“部門領導要求”。11月7日,該公司人事部負責人表示,不招河南人是部門領導的規(guī)定,“可能個人之前吃過河南人的虧”,其稱,招聘條件并非一直如此,公司里也有河南人。(據11月7日九派新聞)
該企業(yè)回應的邏輯,讓人感到莫名其妙,十分費解。首先,都2023年了,招聘時還用地域給人貼標簽,明確地對某個地方的人區(qū)別對待,這是從領導到hr,就沒有一個懂法的人啊;再者,該hr一方面表示,不招河南人是部門領導的要求,一方面又說,公司里也有河南人,那這個招聘要求是完全看領導心情來變動的嗎?公司制度如此任性,那這些河南籍的員工會不會遭受不合理的待遇?拿招人用人這么重要的事情當兒戲,這家企業(yè)真的能正常經營嗎?
求職者曝光的與該公司hr的聊天記錄截圖
不招某某地方的人,是非常典型、毫無爭議的地域歧視。平等就業(yè)權是勞動者依法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(yè)促進法》明確規(guī)定:“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(yè)和自主擇業(yè)的權利。勞動者就業(yè),不因民族、種族、性別、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。”遭遇就業(yè)歧視的勞動者,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企業(yè)道歉并賠償,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在不少地方,企業(yè)招聘涉及歧視性內容,還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。
但在互聯(lián)網招聘時代,各種不懂法、不守法的企業(yè)層出不窮,不少都是堂而皇之地發(fā)表歧視性言論,成為違法“顯眼包”。今年3月29日,同樣是在蘇州,同樣是一家公司的網絡招聘,hr以“公司不招蘇北人”為由拒絕應聘者,而當時該公司行政經理回應稱,公司沒有這個規(guī)定,該hr不能代表公司態(tài)度,可能是她以前經歷過什么,因其個人的片面思想不招蘇北人,并且還強調說,公司里有很多蘇北人。整個回應的套路,跟這次“不招河南人”的企業(yè)一模一樣,簡直讓人懷疑這是不是一套通用的話術。
招聘不能搞歧視本應是基本的職場道德,法律也規(guī)定得很清楚,還有不少企業(yè)因地域歧視被起訴被處罰的前車之鑒,但卻總有企業(yè)被爆出如此赤裸裸地搞地域歧視,被歧視的地方,往往也是在網絡上遭受地域歧視比較嚴重的省份,隱隱就有種迎合網絡不良心態(tài),想靠奇葩言論出位的感覺。雖然不知道這些企業(yè)給自己招攬這種壞名聲有什么好處,但是一而再,再而三地出現(xiàn)這種極為相似的“求職遭遇地域歧視”的消息,的確需要警惕,要遏制一些公司覺得“黑紅也是紅”,拿違法行為當成炒作噱頭的沖動。
不管出于什么動機,就業(yè)中的地域歧視都是為人所深惡痛絕的,損害了就業(yè)與工作中最基本的公平原則,也污染了和諧良善的社會風氣。每個渴望被公平對待、擁有平等機會的人,都應該堅決抵制地域歧視,不能因為事不關己就高高掛起。
一方面,勞動者要更加積極主動地維權,遭遇地域歧視就要較真到底,運用法律武器,讓用人單位的地域歧視行為得到嚴厲地懲治;另一方面,有關部門也要加強案例普法宣傳,在全社會營造更加濃厚的反地域歧視的法治氛圍,讓用人單位不敢再動歪心思,去觸碰地域歧視的紅線。每個人都努力地拒絕歧視、摒除偏見,才能營造公平就業(yè)的社會環(huán)境,維護好每個求職者的正當權益。
(來源:極目新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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